各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和给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以“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学校决定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校赛。现生科院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硕、博学生和毕业5年内(即2021年之后毕业)的本、硕、博毕业生。
三、参赛赛道和组别
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申报人和团队成员必须是本科生)、研究生组(申报人必须是研究生)。根据项目发展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创业组。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具体实施方案参考附件1。
四、组织机构
本次校赛由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主办。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二)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在校生以在读学籍报名(以通知下发之日为准),毕业生以最高学历报名。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三)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同一年度同一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五)各学院须严格审查资格、材料、成果、知识产权等,确保真实有效。
六、比赛赛制
实行院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院赛(2026年4月—5月)
1.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学生以本次大赛为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将课堂和实验室所学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方案,积极组织本院在校生及符合参赛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完成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2026年各学院本科生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
2.各学院须严格对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评审规则》(附件3)开展评审,确定晋级校级复赛的项目,并对晋级校级复赛的项目进行排序。
3.材料提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7:00
(2)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gysjjxzx@gzhmu.edu.cn
(3)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番禺校区A2-339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4)以研究生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报送。
(5)晋级校级复赛项目的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6。
(6)院赛通知和提交材料方式等待老师另行通知。
(二)校级复赛(2026年5月21日—27日)
1. 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依据评审规则对参赛项目材料开展评审工作,择优遴选优秀项目晋级现场决赛。
2. 直通校决赛名额(共6个)
(1)获上届优秀组织奖学院:每个学院1个,共计5个;
(2)获上届国赛金奖学院:1个。
(三)校级决赛(2026年5月底)
入围校级决赛的参赛团队须通过现场分组路演答辩的形式完成项目展示与答辩环节,最终评定校赛金、银奖项目,并依据省赛组委会配额,遴选代表学校晋级广东省省赛的项目。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各赛道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
(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授予“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
(三)优秀组织奖:校赛将综合各学院校赛报名完成情况及本届校赛获奖成绩等因素,评定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院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加快推进专项工作部署,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做好赛事指导服务、项目组织申报及重点项目遴选培育工作。
(二)宣传发动。各学院应扎实开展大赛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全面了解赛事内容并积极参与。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参赛团队,同时主动挖掘并动员具备创新创业指导能力的教师参与学生团队指导及报名工作。
(三)提供支持。各学院需做好院赛组织工作,对院级优秀项目开展培育,并为在校生及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与支持。
九、其他事项
(一)决赛期间,学校有权对比赛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参赛项目,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另行明确。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