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科研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级专门人才。对各方面表现突出和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研究生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相应奖项。

第三条 奖励类别

本着全面衡量和突出单项的原则,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研究生奖;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文体积极分子奖;

4.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政治思想条件

各类奖项的申请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国内外时事;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第五条 申请“优秀研究生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此奖:

1.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学习成绩优秀: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要求;

3.在培养过程中各方面表现突出;

4.有学术论文发表,必须达到广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的要求。即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发表了学术论文。

第六条 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条件

凡担任研究生会、研究生年级干部,担任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干部,各临床医院教学点负责人,学习态度端正,德、智、体全面发展,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此奖:

1.达到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2.高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

3.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项集体活动;

4.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七条 申请“文体积极分子奖”条件

积极组织或参与集体文体活动的在读研究生。

第八条 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此奖:

1.在读期间遵守学校(医院)规章制度;

2.顺利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

3.研究生论文答辩评定达到优良;

4.学术型研究生,在读期间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发表了学术论文,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5.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培养工作中成绩突出。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评奖步骤

1.申请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文体积极分子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的,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从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中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进行填写,并依表格上内容送交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后送学校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评定;

2.拟定奖励名单,张榜公示,并报学校批准;

3.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第十条 申请与评选时间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文体积极分子奖三个奖项的申请及评定时间为每年5月初;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的申请及评定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

 

第四章 奖励标准和办法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和办法

凡被评为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评奖当年情况决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